公司新闻
关于新系统默认缺考学员考试成绩为不合格的通知(转交警外网通知)
http://www.fzllt.net|2010-3-30 08:00
各驾校:
从4月1日开始,根据公安部第111号令及其工作规范重新升级的“驾驶证管理系统”对所有缺考学员(包括4月1日前后缺考的学员)自动记录考试一次,且考试成绩默认为不合格。各科目再次申请预约考试时,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有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和规定交纳相应的补考费,同时,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补考时间也按公安部规定必须间隔20天。请各驾校及时告知学员,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010-3-29
关于重申新系统默认缺考成绩为不合格的问题
各驾校:
4月1日开始,根据公安部第111号令重新升级,“驾驶证管理系统”对所有缺考学员自动记录考试一次,且考试成绩默认为不合格。举例:某学员4月1日科一考试缺考,考试次数自动记录一次。该学员预约4月3日科一考试,之前缺考的次数为奇数,考试只能考一次凑为偶数。由于科目一全国版考试系统考试次数只取偶数次,因此当日考试终止。请各驾校告知学员。
2010-4-7
